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新个税法已经实施半年,一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适用应税所得项目如何区分,仍然容易混淆。比如提供担保获得收入、受赠房屋的受赠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重点领域
合作建房纳税争议 房地产开发烂尾楼纳税争议 重大涉税案件刑事辩护 重大税案行政诉讼代理 企业所得税纳税争议特色服务
汇算清缴收入计算风险 重大民商税款分担争议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扣除纳税争议 境内外所得纳税争议 项目合作利润分成所得税款分担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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