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企业所得税资深税务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重点领域

《税法疑难案件解决实务》之增值税争议篇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于非法定的目的犯,行为人主观上应具有骗抵国家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客观上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应以犯罪论处。...

房地产企业投资性房地产税会疑难解析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建造的房产,成本在“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建成后应当属于企业“存货”,即类似于商贸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由“开发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开发产品”本身就是房地产企业的存货,不应计提折旧,但需要类比存货期末计量方式进行减值测试。...

确定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关键看什么?

 认定购货方是否构成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关键看购货方是否知情以及是否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

合伙企业投入资金环节印花税涉税分析

法人公司的股东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同样是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是当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责任承担方面来说,合伙企业初始投资于法人公司投资款还是存在差异的。...

有关抵债房产涉税问题解析

企业在取得、持有和处置抵债房产过程中会涉及多个税种,以资产受让方为纳税人的税种主要有契税和印花税,以资产转让方为纳税人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及相关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虚开案件中企业适用合规机制不予起诉,企业负责人却被判处有期徒刑是否恰当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改革借鉴于域外暂缓起诉制度,但有极具中国特色。改革试点两年以来,一批涉税刑事案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相关企业及人员获得了不起诉或者从宽的处理结果,其中虚开发票类案件的数量可观。...

以案为鉴,防范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税额,是由于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计量、确认及时间上存在差异而造成申报期末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客观上造成纳税人资金占用。...

虚开犯罪立案标准变化的影响:没有税款损失危险不能定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修订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管辖的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立案追诉标准不仅是公安机关的执法依据,也能侧面反映出犯罪构成要件,适用于法院审理,对虚开犯罪定罪量刑具备指导意义。虚开犯罪立案标准变化,将对案件审理裁判带来深刻影响。...

浅论房产税试点之以地计征方法的设想

网络最新版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包括: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天津、苏州、厦门、杭州、南京、福州等等。房产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或者超大面积的房屋以及非本地人购房的情况。房产税是国家对房产市场的调控手段之一。...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案例及无罪辩点

税与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零六条,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国家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企业所得税案件资深税务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16